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出炉

发布时间: 2019-01-24 来源: 中山日报 访问数:1965

优质项目落地最高可获千万元扶持

《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121日出炉,我市力争到2022年,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培植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若干创新平台,谋划提升一批产业园区,打造珠江西岸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细化扶持方向和标准

去年,我市出台了《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这次出台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扶持范围及标准。细则所指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指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4K电视网络、高端软件等领域。

我市将对企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采用无偿资助(补贴、奖励、贷款贴息、配套支持)和有偿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扶持。扶持方向和标准共14条,包括优质项目落地补贴、固定资产投资补贴、设备转入补贴、项目过渡性用房补贴、项目核心设备使用补贴、项目引入股权投资、项目融资补贴、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补贴、企业经营贡献奖、兼并重组补贴、创新平台建设奖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高端软件研发补贴等。

■制定多项“千万级”扶持措施

其中,优质项目落地开出了4个“千万级”的补贴,符合任一条件即可获项目实缴注册资金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扶持。4个条件分别是:以院士或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为项目核心成员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带成果在中山市实现产业化的项目,项目已获得社会化风险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且实缴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广东省三等奖及以上,或者进入行业总决赛并在中山实施产业化的创业项目;优质制造业类项目引进。

在项目核心设备使用补贴方面,引进的重大项目购置的核心研发、测试仪器设备的,按不超过仪器设备购置发票金额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购置设备在本市使用期限不低于5年。企业在技术改造项目补贴、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兼并重组补贴、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补助获奖励金额最高也可达1000万元。此外,设备转入补贴、项目核心设备租用补贴、项目融资补贴最高可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