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市2020年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7 访问数:5794

关于开展中山市2020年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办〔2020〕22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中山市2020年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7至2019年度入库的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上年度合并下属子公司主营收入50亿元以上(子公司需在中山注册且为绝对控股的下属机构),财政贡献率不低于2%,形成财政贡献1亿元以上。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亿元以上,财政贡献率不低于2%,形成财政贡献5000万元以上。

  (二)已申报中山市2020年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

  本年度招生数额须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入学指标使用情况最终确定,在限定的招生数额内,通过资格复审的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最多安排2个入学名额。请各企业按优先顺序填报入学申请表(附件1),经市工信局审核、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函送市教体局统筹安排。

  三、申报材料

  (一)龙头骨干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人才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的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评选证明材料(含评选依据、公示情况、企业决策文件等)。

  (五)企业人才的参保证明。

  (六)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及下属企业概况表(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下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权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市场监管局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等)。

  (七)企业2019年纳税证明(复印件)。企业总部区域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须提供其中山市内下属控股公司2019年纳税情况。

  (八)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总部区域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须提供中山市内下属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和下属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申报形式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形式

  申报企业须按申报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3份),材料册要求有封面(注明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申报日期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目录、分页,材料册侧边标注企业简称,并将材料册(含电子版)提交所属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二)时间要求

  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辖区内初审合格的企业纸质材料册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科(市政府大楼6楼634室),电子扫描材料同步发送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及下属企业概况表.xls

1: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xls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局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郑凤珊,电话:88315757,电子邮箱:党政OA外网邮箱或250237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