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招投标中需要办理的中小企业划型认定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 2015-07-31 00:00:00

问:

咨询:


请问招投标中需要办理的中小企业划型认定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

答复:

一、认定依据 办理中小企业划型认定的依据是国家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该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
该规定进行划型。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市人社局出具的企业上个月或近期的参保人数证明;
(三)企业上年度12月的纳税申报表(盖章)或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部分行业需准备的资料:
1、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上年度12月的纳税申报表;
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人社局出具的企业上个月或近期的人数参保证明、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中山市中小企业局,地址:市政府大楼149室,
电话:88307014